药品“零加价” 群众得实惠

从今年1月1日起,我区17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“零加价”。这项基本药物“零加价”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,其门诊、急诊药品均次费用同比下降15%,住院药品人均费用同比下降13%,基本药物销售占总药品的30%,这项工作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,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。
为保障这项工作更有效实施,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,给城乡居民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廉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近日,我区卫生部门出台四项措施。一、成立“区推行零加价工作领导小组”,对全区药品“零加价”工作进行指导。二、组织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学习讨论相关政策,通过区内新闻媒体以及制作宣传标语、基本药物公示牌、设立基本药物专柜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,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三、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药品实行统一采购和供应,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和适时调控,加大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。四、建立健全约束、监管机制,派出专家考核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、零加价销售、首选使用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评估。
据了解,此次被列入“零加价”的基本药物包含了我国前期公布的《国家基本药品目录》中的307种药品,且必须是处方药。全区有6家乡镇公立卫生院和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6家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入该项行动。 (本网记者)